为切实促进旅游市场恢复,提振行业信心与活力,5月17日,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发布《关于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加快旅游业恢复发展若干政策措施》若干实施细则和方案。
此次实施细则包含“旅游协会和企业赴省外开展市场营销活动”奖补、“州、市人民政府举办大型节庆活动”奖补、“新媒体平台开展营销推广”奖补、“旅行社通过包机、专列组织省外游客入滇”奖补等4个方面。
其中,“旅游协会和企业赴省外开展市场营销活动”奖补将对2022年内参加省、州市组织的赴省外开展市场营销推广活动的旅游协会、企业,省财政厅按照每次每家补助1万元,同一协会和企业最多每年累计补助5万元。
“州、市人民政府举办大型节庆活动”奖补则将对2022年内举办游客参与度较高、参与人数达1000人以上、活动类型为节庆活动的州、市人民政府给予每个活动50万元补助。
“旅行社通过包机、专列组织省外游客入滇”奖补将对全省合法经营,通过包机、专列等方式,组织省外游客入滇且上座率达50%以上的旅行社,省财政按照每架(趟)次给予一次性3万元的奖励。
以上奖补工作实施时间将持续至11月30日,通过申报、初审、复审、公示等流程后,于12月10日完成财政资金拨付。
而“新媒体平台开展营销推广”奖补则针对今年1月1日至11月10日之间发表的宣传云南文化和旅游的视频作品,省财政给予一次性最高5万元奖励;对有现象级推广传播贡献的账号,省财政给予一次性最高100万元奖励。其中,年度杰出宣传贡献奖(现象级宣传推广大奖)每次评选1至2名(可空缺),每名奖励人民币100万元;年度宣传贡献奖,设一、二、三等奖和优秀参与奖。一等奖5名,每名奖励人民币5万元;二等奖10名,每名奖励人民币3万元;三等奖20名,每名奖励人民币1万元;优秀参与奖100名,每名奖励人民币1000元。以上获奖者同时获得省文旅厅颁发的“云南文旅推介官”荣誉证书,奖金均为税前。
两个奖项每年评选1次,由省文旅厅聘请相关领域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,评出获奖作品。凡具备“正能量、流量大、创意新、制作精、反响好”等指标的作品,将获得优先入选机会。(杨婧瑶)